相关问答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区别:(1)违约时间不同。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默示违约,实际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合同履行中的违约。(2)...
1、预期根本违约,也称先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与实际违约相对应,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预期违约和拒绝履行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和履行期到来后的拒绝履行一样,都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行为。在明示毁约中,债务人已实施一定的行为,明确地表示将单方面撕毁合同,解脱债务的拘束。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前提条件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时间有先后之别,而预期违约制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 二、行使权利主体不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 三、行使权利所依据的原因不同。 四、时间要件不同。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 五、法律救济不同。 六、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实际违约分为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关于实际违约的法律后果,不同的实际情况存在不同的法律后果: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3、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7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586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