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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罚款是不能免除的,但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决定时,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处罚。 2、《中华...
如果其违法行为没有法律责任,本身就不受行政处罚,更谈不上免除处罚问题。三是必须有法定的免除处罚的情节或事由上述是行政处罚罚款能减免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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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在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仅仅依据基本的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忽视查清并依据违法行为情节来决定更合理的行政处罚,必然影响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一、违法行为情节是免除、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事实根据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执法的根本原则。因此,执法机关对当事人人实施行政处罚,首先要“以事实为根据”,也就是说,必须查明当事人的基本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情节。 基本违法事实是决定是否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在有基本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还要考虑违法行为情节,如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如何,社会危害后果是轻还是重,是否积极减轻危害后果,等等。违法行为情节实际上也是违法事实,但这种违法事实只是作为免除、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事实根据。 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坚持合法原则的基础上,如要做到过罚相当、合情合理,就必须查清相对人有没有免除、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的情节事实,然后依据其情节再作出合法、合理、公正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免除处罚及其条件、情节和事由 免除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即不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1.免除处罚的条件 免除行政处罚,应当坚持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相对人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这里的“违法行为”,指的是基本违法事实。基本违法事实是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因此,相对人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就谈不上违法行为情节问题,就不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故也就不存在免除处罚问题。 二是违法行为人依法负有法律责任。当事人实施某种违法行为,法律对该违法行为有明文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其违法行为没有法律责任,本身就不受行政处罚,更谈不上免除处罚问题。 三是必须有法定的免除处罚的情节或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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