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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属于违法行为。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提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非工伤,因个人原因住院,单位并没有责任承担费用,但是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需要向单位借款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单位不同意借款,那么员工需要想其他的办法决绝。员工在付出劳动之后,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而员工住院是可以要求单位将工资结清使用在治疗上。但是借款并不属于劳动关系中的内容,是需要双方协商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伤期间是不扣工资的但是不是你说是工伤就是工伤,你得去工伤鉴定机构去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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