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的分配顺序如下:(1)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2)偿付合伙人债权;...
对于你与合作伙伴在合伙终止时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现作一下简单答复: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所有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实际支付的出资。二、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资产。
股权投资分配按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单,记录下列事项: (一)股东姓名、姓名、住所; (二)股东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编号。 股东名册中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1、合作伙伴退休,应根据退休时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退还退休人员的财产份额。 2、退休人员对合作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减去应赔偿的金额。 退休时有未结束的合作企业事务的,该事务结束后结算。 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还货币或实物。 4、退休人员对退休前发生的合作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