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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如下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
职工构成工伤八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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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伙食补助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住院期间。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要求: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康复治疗费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辅助器具费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停工留薪第31条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护理费第31条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2、要求: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根据本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及专业,现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工伤可获得以下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社保支付,差额由用人单位支付);(3)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5)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东莞市标准支付);(6)护理费(按东莞市标准支付);(7)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由用人单位支付,按月支付或可要求一次性支付)。
1.伤残等级需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定出.根据你述情况,可能是十级左右. 2.若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保,那么由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给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赔付标准不是按底薪来计算,按职工本人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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