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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
1,因国家政策调控,以至于按揭贷款一直无法发放,这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开发商,银行及你本人都不负违约责任,需要重新根据最新政策进行协商,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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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是贷款者,自身不符合贷款的条件,如银行流水不足以还月供,银行属于正常的审批,贷款者需要用其他的方式通过审核,如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属于贷款者自身的原因,使得放贷不成功,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购房者可以通过借款等其他方式进行购房。
1,按照你的表述,银行已经审批通过了你的贷款申请,只不过贷款速度慢。因此,我建议你咨询信贷部门,但是是什么原因导致放款慢。如果是因为卖家故意拖延导致,那么建议你注意留存证据,之后诉讼要求卖家过户,并免除你的责任; 2,如果放贷慢不是卖家刻意造成的,你是否需要承担逾期交款的违约责任,关键要看银行未及时放款是否是因为政策变更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果都不是的话,那么你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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