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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二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
一般土地纠纷,包括土地使用权纠纷,土地划分范围的纠纷。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承包给他人。那么,土地纠纷最佳解决方法是什么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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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纠纷,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发展先稳定。对待农村中的矛盾,应该“宜疏不宜堵、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严厉打击非法上访外,我们应千方百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疏导化解矛盾。 (一)完善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组织建设。强化县(区)、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和乡、村组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建设,积极创新农村矛盾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明确矛盾纠纷的调解原则,设立规范、灵活、高效的调解程序。 2、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三位一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形成以司法所为龙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结合基层法庭的“诉前调解”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 3、加强农村基层村组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面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者的能力和素质。 (二)延伸调解工作领域,搭建调解工作新平台 1、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联动。实践中,许多农村矛盾纠纷涉及到多个法人或自然人,单靠一个部门调解很难得以根本的解决问题,这些民间纠纷的内容和形式均比较复杂,难以短时间了断,调解结果很难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 2、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农民群众的负担和诉讼成本,减少司法成本。 (三)引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调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最大障碍是现有人员素质无法胜任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面对大量新型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我们应当引入律师、公证、法援等法律专业人才参与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法律专业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三个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有效解决纠纷的正当合法途径,最大限度地缓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既减轻了政府的工作压力,为党委政府分忧,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三是优化和完善了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结构,提高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四)坚持因人施策,积极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成因错综复杂,处置工作必须讲究工作方法,针对不同性质问题,区别对待。 (五)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关键的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我国现阶段,像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养老保险、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是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善于用经济方法处理解决农村矛盾纠纷。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多种多样,其中由利益纠纷引发的矛盾占比重最大。因为,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导致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不同的利益追求,也导致各群体之间利益冲突,要解决因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就应从利益角度入手,更多地运用经济方法、手段来解决。如果只用说服、宣传、教育的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就已经过时了,收不到良好的效果。 (七)善于从决策入手,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在实践中,一些矛盾纠纷的发生,往往与政策、决议制定时考虑不周,没有做详细周密的调查有关。每项政策、决议出台前必须要经过充分细致的调研,倾听百姓的呼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然后再集体决策,出台政策、决议。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决定失误引发的矛盾冲突。调解领里纠纷,必须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由于邻居制造噪音而引起的纠纷,则要求调解着具备一定的社区邻里噪音纠纷调解的技巧。对于通过调解仍旧不能达到缓解矛盾目的的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至人民法院得到救济。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工作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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