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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土地部分的改制主要内容是对土地资产的界定、处置和评估,合理处置土地资产对促进国企改革有重大意义,有利于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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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同意换地了,说明未可预知的利益或损坏你们是认可换地之后自担自负的。换了地,在本村登记,或者众所周之,你们对换地不再反悔。那么现在那块地就是他的,高速公路占了他的地,你无权利要求补偿。反之,如果是你现在的地被征了,他也无权向你要补偿。有时候要接受现实的改变。没在村里登记只是你们没有履行登记,而这个登记不是生效的体现,只是起备案作用。如果他有证据证明已经更换了,补偿还是他的。他可以适当给你一部分。
你讲的问题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旧村改造项目,根据我的了解,搞违法拆迁的人会打着很多的旗号,以逃避法律规范。比如我们是腾退,不是拆迁,我们是旧村改造,只要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就可以,这些说法都是不合法的。既然是旧村改造,就应该有最基本的两个法律文件,一是北京市旧村改造项目批准文件,二是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是由区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颁发,么有这两个文件,任何人不能在农村宅基地上搞腾退行为。
棚户区改造土地纠纷可以强制执行,棚户区改造,涉及的法律程序是“征收拆迁”。依据法律规定,如果征收拆迁的法律程序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不提起司法救济程序,又拒绝搬迁的。征收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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