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企业不支付员工高温费是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
用人单位不发放其高温补贴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高温补贴的费用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发。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二、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三、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劳保综发(2007)3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首先单位应当一视同仁对待每一位员工。 2、高温费国家有规定,但要看单位具体发放是哪几个月的高温补贴,如果你在职期间属于发放时间范围就应该发给你。 3、建议与企业沟通协商,实在不行可以凭相关劳动依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高温费标准《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