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的“新上海人”可根据国家和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待遇。达...
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的“新上海人”可根据国家和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待遇。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新上海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儿童教育、社会保险、证据处理、住宅、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达到积分标准121分的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非上海籍儿童教育:学前教育: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数的人,有条件转移儿童进入公营幼儿园。义务教育: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可以和孩子一起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高中阶段教育: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数的人可以和孩子一起在上海考高中。
根据“积分制”管理办法,持有上海市的“新上海人”可根据国家和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待遇。达到积分标准121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非沪籍子女教育::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有条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义务:持《上海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可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高中阶段教育:持《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随迁子女可在上海考高中。 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积分核定)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积分情况。 2、第十九条(积分确认与调整)在《居住证》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并告知持证人。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现在你应该清楚上海市积分居住证如何办理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3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