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主要看侵占金额。 2、根据《刑法》的规定,职务侵占一旦构成立案标准司法系统介入,就不会因公司不追究而销案,退还赃款与公司不追究只能作为量...
构成,职务侵占罪立案前虽然已退还,形成了侵占行为,即构成犯罪。但如果立案前退款,公司愿意出具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公安会不立案,会撤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如果侵占数额在5000元以上,很有可能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已退款3500元,只是量刑情节。
会,职务侵占罪立案归还财物依然会被判刑,归还财物可以在量刑上从轻处罚。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主体。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 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是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拿了你不该拿的财物。我个人认为你的行为属于劳务报酬纠纷,你扣押他的承兑汇票是基于你们之间合同之债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既然你的老板报警了,建议公安还没立案前,你积极与老板协商,达成书面欠薪协议,然后要求老板支付劳务报酬,如果协商不成,你去法院起诉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392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