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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赠与的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后,该物的所有权就转移到受赠与人一方。因此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
财产已赠予他人,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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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利弊。采用赠与,不仅要证明确实实施了实际的赠与行为(此可以公证,并不难),同时还要证明此赠与款用于了购房(这才有意义),要证明这一点,无对方的配合很难办。如采用债务的方式,此应为夫妻的共同债务,而只要夫妻关系存在出借人实际并不想让该夫妻还,只是想在双方离婚时出借人可收回此借款,而不致与其不关(无直接的亲属关系)的一方获利,但若出借方去世后,作为债务人的夫妻俩才离婚,就很难达到此目的。
Case1问:我老公家境富有,在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我和老公结婚后一年,老公说把那婚前那套房子作为结婚周年纪念物赠与我。但好久不长,由于我们经济消费观不同,经常为花销吵架,最终我们觉得感情破裂,不能生活在一起。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赠与我的房屋还没过户,这房屋到底属于谁?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因此,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法院会予以支持。所以,由于房屋是你老公婚前财产,虽然赠与你,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老公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房屋仍属于你老公。Case2问: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在2013年10月15日签署离婚协议书,双方约定:同意办理离婚;关于家产分配问题,双方经协商同意把共有的房屋都划归小孩,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权利把房屋转让、拍卖、或用任何方式来变卖。2013年10月28日我们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后,我、前夫及孩子均在上述房屋内居住。现在,前夫反悔了,他想撤销赠与,向法院起诉分割房产。房产现还未过户至孩子名下,前夫能否撤销赠与,拿回房产吗?答:你们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孩子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具有公示效力,足以证明赠与行为真实合法。赠与孩子房产,是出于照顾孩子的考虑,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前夫也不能任意撤销。如没有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前夫即便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1.房子已经过户给子女: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房子是孩子的财产,与夫妻没有关系了,离婚时双方不能分割这房子。 但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赠与并过户给子女2、未经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前先行起诉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子,然后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理由:婚后共同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处置,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的,另一方可以请求确认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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