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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辩的期限:十日内。行政复议答辩时限的十日是自然日。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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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辩的期限:十日内。行政复议答辩时限的十日是自然日。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五日”、“七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就你的问题行政复议答辩期,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认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由申请人选择,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行政复议机关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1/8页 除前款规定外,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被申请人书面答复的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限是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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