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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遗产(房产)分配与初始建房儿女出资没有关系。子女的出资属于赠与父母的财产。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分割遗产。 2、遗产按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女儿是父母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发生时,如果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父母的遗产女儿就有继承份额。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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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母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或者遗赠给自己的儿子。
首先,大陆父母和香港子女的关系已经不属于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其次,在这个问题中,第一要看已故的香港子女时候留有遗嘱,若留有遗嘱,那么则适用被继承人立遗嘱或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或所属国籍国的法律。根据经常居住地或国籍国法律中关于遗嘱的规定来判定遗产的继承人。第二,若被继承人,即香港子女未留遗嘱,那么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地法律,也就是说若香港子女死亡前直至死亡时一直都在香港,那么该被继承人的除房产以外的财产都应当依据香港法律中,关于继承的法定顺位进行继承;而房产的继承适用的是房产所在地的法律,换言之即,对于该香港子女的房产,应当按照房产所在地的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顺位可能会有不同。综上所述,不能笼统的说大陆父母对香港子女的遗产时候具有继承权,还是要根据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上所述,分类讨论才可以。若有不明,可追问。
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但是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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