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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前检查假期。在规定范围内,孕妇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视为正常出勤。具体规定如下:怀孕第1-6...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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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建议您和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没有规定法定假期,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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