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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类。 1、一类地区广州为2300元/月、深圳为236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2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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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起,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提高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至1510元/月。而在刚刚拉开序幕的节后揽才大战中,不少招聘企业抛出了加工资、提高福利待遇等措施吸引务工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将提高200元此次调整中,东莞仍分类为第二类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对比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了200元。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来确定的。东莞在广东属于二类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类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的。在2018年已经调整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为1720元,而最低的小时工资则为16.4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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