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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搬迁机械设备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工费、解雇员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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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约定的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应当房屋产权交换评估价格。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进行补偿。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土地征收补偿的适用是这样规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能直接适用于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但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至于耕地征收等不涉及房屋的情况,《土地管理法》规定最高为前三年年均产值的30倍,实践中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土地的年均产值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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