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
没有。两地司法独立,去了香港就不受国内法律管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法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由此可知,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不应久调不决。
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责任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认定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此可以知道,对于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责任书上签名的,交警部门是不适用调解,但是,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车辆当事人就算是拒收,也不可能改变事故认定书的结果。因此,对于事故认定书结果有异议,应该要及时提出,而不是直接拒收。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件,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件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送达双方和公证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0人已浏览
976人已浏览
1,030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