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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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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条件 (一)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二)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产假期限 (一)本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本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1、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积满60分且积分排名达到迁入地所在区人民政府当年入户规划名额之内的可入户居住地或就业地。 2、已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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