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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按劳动合同计算有期限的,因不知道你鉴的劳动合同年限是多少,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
1、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间成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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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1、能辞退;2、无补偿;3、必须给你工资。但你的情况可能会有变化: 一、公司必须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是违法的。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但这一情况却对你是有利的,分析如下: (1)双方之间的关系为事实劳动关系 你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两者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至于双方口头所约定的试用期,一、没有劳动合同作为试用期的基础依据;二、没有合同期限作为试用期期限的基础。因此,你只要否认这一点,该事实仲裁委将无法认定,你完全可以采取这种做法,最终仲裁委也不会认定存在试用期。 如此一来,没过试用期不能要求赔偿金的规定就不成立了,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了。 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很可能利用这一条辞退你,但你可以抗辩,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明确的辞退条件,不得无故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并且单位应该自第二个月起支付职工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另外,如果单位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应向职工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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