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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发疾病,并非工伤范畴,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视同工伤就不是严格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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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否则不能算为工伤。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情形;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应视同工伤并予以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死亡者的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但没有死亡的,或超过法定时间条件死亡的,都不属于工伤,疾病职工可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和病假及医疗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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