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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房屋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相关手续。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
与商品房是不同的,房主没有合法的。我本人就是小产权房业主,是当地村里建的,发的是房屋使用证,与商品房一样,同样是使用期70年。房屋过户是到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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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品房是不同的,房主没有合法的。我本人就是小产权房业主,是当地村里建的,发的是房屋使用证,与商品房一样,同样是使用期70年。房屋过户是到颁发此证的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该部门要受一定数额的费用。凭原使用证、转让合同书及双方的等有关。还有的小产权房是私人建的,没有使用证,只有合同书和当地公证部门的书,那只要签定转让合同,然后凭新老合同书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重新办理转让公证书。
小产权房屋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房屋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相关手续。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另外,关于小产权过户协议书的问题,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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