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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销股东的责任是: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造成公...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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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违法犯罪被吊销的,股东是公司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以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本法分为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损坏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丢失,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是由实际控制人造成的。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一、法定清算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内容是公司因以下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或撤销(五)人民法院根据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解散。据此,公司被撤销后,作为公司股东,有义务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在清算中履行以下责任:清理公司财产,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不了解业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馀财产,代表公司参加诉讼等。二、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几项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在法定期限内未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损坏或消失,债权人主张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支持。公司停止生产经营,被取消的情况下,无法立即清算,债权没有立即清算,债务没有立即清算,公司财产的贬值流失,包括租赁合同没有立即解除的租金损失等。因此,作为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三,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关系从事生产经营,获利后故意不进行年检,导致公司被吊销,上述行为明显属于“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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