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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点比我国有关法律就一般合同主体的资格要求就比较严格。 2、合伙合同作为商事合同,如果是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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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1、合伙人资格审查。由于全体合伙人即合伙企业要对合伙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一定要审查好合伙人的资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备份;2、合伙人的出资一定要明确。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要明确,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实,动产要转移持有人,不动产要办理变更登记,建立合伙企业帐目。3、合伙企业的账目要清晰。可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建立健全,注意单据入账的审批制度要经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人有查阅帐目的权利;4、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尽量具体。凡涉及合伙事务的管理制度,尽量落实到书面上,预防将来发生争议,无据可查。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注册合伙企业必须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时还应注意以下限制性规定:(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3、禁止使用的字样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4、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②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协议中明确写明。③查阅账簿的权利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④退伙的权利协议中应当考虑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①足额出资合伙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实际交付出资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③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向竞争的业务。④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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