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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2个月医疗补助金、8个月就业补助金。共计19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1、停工留薪期: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暂定为3个月)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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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照以下的方法计算赔偿金额: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 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社保支付)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社保支付)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单位支付) 1、“本人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 3、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九级伤残,员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在市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获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合计10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六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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