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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待遇规定如下: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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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现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一是改变过去国家承担无限责任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实理福利保障到社会保障的转变;二是改变过去国家和企业包揽职工医疗费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三是改变过去各个单位分散管理为社会化管理,实现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共济;四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建立医、患、保三方制约机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5、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6、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4、城区内外来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 5、没有参加新农合的城镇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 6、家庭为单位参加城镇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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