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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转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参保单位代办需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
市人力资源和局:根据《广东省基本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参保人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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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若能接收您可在武汉市办理社保关系转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市XX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携带书面委托材料及代办人身份证;经社保处审核资料后,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您携带该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武汉市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为每月1-22日工作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月缴费分为六档(一档547.68元;二档657.20元;三档876.28元;四档1095.34元;五档2190.68元;六档3286.02元);医疗保险月缴费289.49元(含大额医疗保险)。
同省不同市社保需要办转移手续,以下是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如果两个公司都是在同一个市内的,社保不用迁出,你现在在新公司缴纳社保,以前已交的社保会自动与现在缴纳的社保连接在一起计算。如果两个公司不是在同一个市内的,社保就要迁出,才能连接累计。无论你是否办理社保迁出,都不用补交的。你现在开始缴纳社保就行了。现行的社保转移接续政策是退休年龄之前,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办理转移。只要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跨省社保转移手续如下: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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