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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
市人力资源和局:根据《广东省基本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参保人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的,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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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减员次日或之后再到省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3、转出办理完毕,经办人员应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 4、申办人可以在办理转出的60个工作日后凭《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到转入地查询到帐情况。
省内社保转移: 1、参保人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然后再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入。 3、现参保地同意接收的,出具接收函,并办理合并社保关系手续。
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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