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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2、如果登记机关接受申请,则需要去补办登记。 3、如果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农民则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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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以下简称确认。根据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一定范围内土地(或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权利的内容。每个土地的土地所有权必须通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审计、登记、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终的确认和确认。首先,向村委会颁发相关证书,然后准备有效的个人证书,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确认权利。国有土地应当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然后是审批过程,但也需要测量土地,统计信息,归档,最后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确权工作引发关注,不仅因为它涉及到农民的切实利益,也因为它决定着未来我国土地改革的基础和方向。过去农民不敢出去打工,把土地转包给别人,将来不承认了,我什么证明也没有,万一他是村干部,我更吃亏了。如今土地确权了,农民收入大大增加,所以才会放炮庆祝。土地确权能够激发农民积极性。但随着土地确权的持续进展,有新问题产生了,那就是由于新生儿没有分地,或者土地被征收等等原因,手里已经没有土地了,那该怎么确权,难道和确权就没关系了吗?没有土地的农民将不会确权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而且国家明确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具体的意思就是家里有新生人口的,不再分土地,家里有老人去世的,所分土地也不收回,还在原来家庭中自行分配。其实看似不太公平,人去世了土地还依旧在,新生的孩童却没有土地,这要考虑现实执行问题,如果谁家的老人去世了,把土地收回,估计都不太好执行,没人愿意把土地给别人,所以才导致这种状况产生。当然还有那些已经因征地丧失土地的农民,农村土地确权已经与他们关系不大。前面已经说了,这次土地确权就是明确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手里没有土地,这次确权对你来说就没有关系了。没有土地哪来的使用权?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啥好处?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这次土地确权明确了“还权赋能”的核心理念,不但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而且要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也还给农民,并赋予农民产权以更为全面和多样的权能。最关键的是能贷款。以前咱农民贷款很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联保等方式,而且贷款额度也不大。这回确权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一种资产来作为抵押,大大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紧张的问题。
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死亡人员与原家庭承包人是分户的,死亡人员单独立户的;死亡人员的原家庭人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转为国家在职公职人员或婚嫁后在居住地已取得承包田,只剩死亡人员的;死亡人员属孤寡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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