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不会的,除非下落不明。即使户口被注销,也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向派出所提供相应材料申请恢复常...
原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到外地就读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毕业、肄业、退学、休学或其他原因回本市,要求将户口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户口登记事项的办理规范及《公安部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的通知》的相关精神,针对因故被注销人员恢复户口或无户口人员申报入户的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一、办理程序 由申请者本人到原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政策且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方可拿到户口簿。 二、相关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 2、原始的《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 3、户口被注销的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针对你所提出的情况,你母亲要补录其常住户口,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现常住地的未上户证明。
办了新户口本,老户口本会自动销掉。尚未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或“居民户口集体户”的,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籍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户籍地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更换新的居民户口簿,从化、增城市群众结合撤区设市工作开展再行统一更换,公安户政部门将在办理户政业务时统一查验居民户口簿。
户口迁移可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下: 到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然后申请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入户,恢复原户籍。申请恢复原户籍所需材料: (1)恢复原户籍申请书;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原户口迁移证 (4)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须知: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5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1,785人已浏览
2,3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