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亡职工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享有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
工亡职工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享有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的规定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工亡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工伤保险条例上没有规定发放至何时,就表示是死亡时停止。 湖北省的规定为: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抚恤金,计算时间为:其配偶一次性计算到70周岁,最低不少于5年,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下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100%计发,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上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80%计发。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9人已浏览
643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