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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配套设施是指与小区住宅规模或者人口规模相对应的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道路主要是指小区内的道路以及小区与城市...
一般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用具、锅炉、供热线路、燃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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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设施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
属于全小区的业主共有。 在征收过程中,常常遇到整个商品房小区被纳入征收范围的情况,而被征收人往往只关心自己的房子得到多少补偿,而忽视小区的配套设施也应当得到征收补偿,因为商品房的配套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共有,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也购买了共有部分的产权,那么商品房配套设施的征收补偿应给予商品房所有的业主,比如,整个小区的排水系统、配电房、天然气管道、小区出入口、路灯、沟渠、围墙、没有特别约定的道路、绿地、物业用房应为业主共有,相应的这部分设施的补偿也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配套的共公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物业用房、会所等其建设成本通常都已分摊入了住户的购房款中,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对于配套的幼儿园,要看其产权的归属,如果产权属开发建设单位,那么物业管理费要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如果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那么物业管理费由使用人承担,对于幼儿园经营的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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