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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的那是治安传唤,不是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八十二条之规定: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
1.拘留时间48小时的规定是去年的时间不能够持续的超过12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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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先行拘留:①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②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③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④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⑤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⑥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⑦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65条及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据此,若被拘留后24小时内未释放的,应已处于提请批准逮捕的阶段。
未超过24小时但是对人身造成伤害的,依然可以要求追究非法拘禁刑事责任
1、《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从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申报工伤保险。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属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使用者没有按照预付款的规定提认证申请,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使用者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认证申请。3、超过一年最长工作申请时效,劳动部门不接受工作认证申请,伤员也不能通过工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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