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又统称为延长工作时间。为保证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1.一般情况下加班加点的规定。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劳动法规定在下述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等。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们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3,246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