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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外部经营权和内部管理权。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经营部门一般不能独立核算或直接签订合同。经营部门主要是公司的下...
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对外承担独立责任。有营业执照,由公司法人承担责任,可以签订合同,享有诉讼权利。分公司是公司的职能部门,是公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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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很大。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生产经营目标,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由企业作为发包人将企业发包给承包人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承包关系的一种,企业内部承包与企业承包经营由于合同主体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完全平等,决定了两者均体现着一种纵向的经营关系。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界限,除表现在合同标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外,主要区别在于合同主体。首先,两者的发包人不同。企业内部承包的发包人一般应是企业法人或经企业法人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企业承包经营的发包人是企业的所有者。其次,两者的承包人不同。企业内部承包的承包人一般应是企业的内部职工,企业分支机构的全体成员或者企业以外的符合承包条件的公民、合伙组织等,企业承包经营的承包人只能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本身。最后,两者的诉讼主体不同。由于企业内部承包与企业承包经营在合同主体上的不一致,决定了这两类案件的诉讼主体也有所区别。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发包人参加诉讼,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只能以企业人作为当事人;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人参加诉讼,若是国有企业则以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为当事人,若是集体企业则以企业的所有者为当事人,若前两者不具备法人资格则应将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部门作为当事人。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2)管理制度不同的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批准的厂长(经理)责任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以归属明确、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通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导,建立了以资产为纽带的明确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3)不同治理结构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监督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4)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董事会和总经理之间存在聘用关系。
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外贸企业指的是单纯的进出口企业,自己不生产产品,从厂家进货,卖给外地,中间赚差价和退税。所谓生产企业,就是指也有外贸出口权,自己是厂家,但一般只能出自己厂家生产的产品。这样的企业他不支付增值税,他也不退税。这就是所谓的不征收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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