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严谨治学、自尊自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严谨治学、自尊自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民政府或者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履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二)未按照规定核定学校编制和岗位的;(三)未按照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或者不按照规划修建学校而影响义务教育实施的;(四)学校建设不符合办学标准和建设标准,或者不符合选址、消防、防汛、抗震以及防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要求的;(五)违反规定调整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的;(六)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用房的;(七)未按照规定履行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和安全职责的;(八)未定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场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及时组织维修、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九)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欢迎、庆典、集会、商业性演出等社会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照《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一)购置、转让大于375千瓦农村机电提灌设备未注册登记并投入使用的;(二)侵占或者无偿调拨农村机电提灌站资产的。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车辆所有人、车辆管理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与个人,应当遵守本实施办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1人已浏览
2,650人已浏览
4,905人已浏览
1,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