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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造住宅,要严格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从严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同时在修编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对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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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 称《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市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区(含开发区)、乡(镇)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派驻区域内土地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做好土地和房产管理工作那么
根据我国规定贵州省宅基地管理条例如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 第三条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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