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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将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结合承租家庭负担能力和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
昆明是云南的省会城市,常年有大量的外地人在打工或者是创业,这些人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呢,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持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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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提交申请之后所有的材料需要进行初审、复审最后公示,整个过程通常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左右,但是有的地区会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所以这些地区一般就只需要二十个工作日左右就可完成审核。在实际的操作因为不仅有纸质档案还需要系统操作,所以正常来说审批一般需要两至三个月不等,如果遇到材料不齐全的周期会更长。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昆明廉租房申请条件/要求/申请流程 简述: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基本住房保障,是指政府以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或租金核减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依据《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租、补。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三种方式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1.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第十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第十一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家庭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 第十二条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以民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载明的为准。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福利性实物分房(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直管公房、解危解困房等);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住房; (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住房; (四)家庭成员出租或者转让的住房; (五)已购买或者已拆迁安置的住房; (六)其他可以认定为申请人家庭的住房。 2.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保障对象,可以依据本办法规定自行选择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第十五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是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企业特困职工、烈属、伤残军人、残疾人或者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在选择实物配租时,应当优先保障。 第十六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一)因离婚失去自有或者共有住房的; (二)拥有私有住房和福利性实物分房的; (三)转租、转让原住房的。 第十七条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范围内的,由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市统计及相关管理部门测算市场平均租金,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制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其他县(市)区的,由当地政府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住建局备案。 租赁住房的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第十八条准予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无房户按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计算租赁住房补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的,按现住房面积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九条承租直管公房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租金核减。其核减部分的租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房屋租金按照现行租金标准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在保障面积内给予核减。 相关法律知识 廉租房申请书范文廉租房申请书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杭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重庆廉租房申请条件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廉租房申请书范文廉租房申请怎么办廉租房申请的要求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廉租房申请报告廉租房申请条件咨询廉租房申请书的格式及范文廉租房申请书的格式及范文廉租房申请书怎么写廉租房申请廉租房申请条件怎么写廉租房申请书 矩形标注:交验材料目录: ①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 ②《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现住房证明(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明的须同时提交)。无房户或者年满60周岁的孤寡老人,由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申请人持有特困职工优惠证、革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证等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交。 相关文献查询 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书关于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书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申请廉租房申请表咋写廉租房申请书成都廉租房准入线上调至2.8万廉租房申请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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