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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职工去世不是20个月工资,是去世者生前十个月的退休金和当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2、去世者是公务员及事业编制的才可以领到20个月的工资。...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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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率先发放。近期,陕西、云南、辽宁、广西、浙江、江苏、安徽、福建、四川、新疆、内蒙古等多地对外公布了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对于养老金发放的具体时间,广西、云南、辽宁、浙江均在调整方案中明确要求在9月底前将养老金将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各地养老金已进入密集调整发放期。2016年6月18日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比例是在去年退休人员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平均调增6.5%,涉及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项惠及1亿退休人员的政策,地方必须按照人社部、财政部的通知精神尽快落实到位。另外,各地补发的养老金增加部分必须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包括抚恤金及丧葬费,具体标准如下: 4个月的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8个月的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
按规定,应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此,符合本次增加养老金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如果于调整基本养老金之前死亡的,可在当地完成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之后,按本人调整标准补发其应该增加的养老金(2016年4月死亡的,应补发其1-4月增加的养老金。),同时还应该以本次增加的养老金为基数,按当地抚恤金标准(一般是20个月)补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差额。 文件依据:1978年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十七条:“退休、退职工人去世后,从去世下月起停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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