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复议的范围

2023-04-25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复新审查的范围。同时它也是行政复议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的权限范围。 (1)可以申请复议的事项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处罚直接导致被处罚者人身自由的受限制,或一定财产权的丧失,为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适当,因此《行政复议法》将各种行政处罚均列入了可以复议的范围。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一是对财产的强制措施。都直接和相对人的权益相关联,处理不好就会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行政复议法》也将其列入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