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复议的范围及例外行政复议

2022-08-14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示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议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它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起构成我国的三大诉讼体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事后救济手段,目的是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遭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所受到的损失,通过行政和司法救济的途径,及时地予以恢复和补偿。 2、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例如,某人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该人不服向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时,不能因他复议或起诉,公安机关就停止对其行政拘留。我国许多法律都规定了复议、起诉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当事人对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对食品控制的决定应当立即执行。”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