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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一、重庆房产税如何...
一、按套征收 假定140平米这套免税,只征收第二套房(90平米那套房)的房产税。 每年房产税=150万*1%=1.5(万元) 二、按面积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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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一、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 1、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2、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由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和与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如果第一套应税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应税住房不能继续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积。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本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单价及税率的计算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在以后年度纳税或产权转让时,其计税交易价和税率不变,仍按首次确定的计税交易价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转让后,仍属征税对象的,根据新的交易价确定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地产税作为新的税金发售,必须非常慎重。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一个人拥有多套房的现象,但由于各城市的房地产状况不同,不同地方的房地产税规定也不同。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2018年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的。在征税对象中,重庆房地产税是个人所有的商品住宅,个人新购买的高级住宅,重庆市没有户籍,没有企业,没有工作的个人新购买的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宅。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同时,一家商社的征税包括增量和库存,新的高级住宅和地方的两家以上的住宅只针对增量。购买一栋商品住宅和高级住宅需要征税。因为占有公共资源很多。重庆的房产税税率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2011年上两年度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的2倍为9941元/平方米。也就是说,今年房价超过9941元/平方米的住宅进入征税范围,1、5万元/平方米是3倍,1%的税率,2万元/平方米是4倍,1、2%。《暂行办法》还对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规定有抵扣政策,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一、重庆房产税如何计算2013 1、重庆房产税计算公式 (应税住房建筑面积-免税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应纳税额 2、免税面积的计算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由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和与其共同户籍的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如果第一套应税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第二套应税住房不能继续享受抵扣其不足100平方米的面积。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本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3、单价及税率的计算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和新购高档住房在以后年度纳税或产权转让时,其计税交易价和税率不变,仍按首次确定的计税交易价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拥有的普通应税住房转让后,仍属征税对象的,根据新的交易价确定税率并计算应纳税额。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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