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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2、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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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行政处罚程序的处理办法:被处罚人可以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报告、投诉,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被处罚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法。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行政许可法。对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3、行政强制法。有权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行政复议法。复议机关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可决定采取“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方式处理。 5、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违反程序可采取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限制”规定,给了程序违法的行政行为以“复活”的机会。
行政处罚首先要有法定依据,并且在处罚前,要向你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接到告知书后,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是金额较大的罚款,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以上程序都合法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能向你下达处罚决定书。如果行政机关存在程序违法,或作为处罚依据的主要事实不清可以依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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