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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按规定给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给付;拒不给付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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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重疾(一类)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定点零售药店一般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二)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绑定参保人数定额支付;(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按核定门诊次均费用支付标准结算;(四)门诊血液透析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有关协议规定的费用支付标准总额结算;(五)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基本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结算;(六)一般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服务单位结合住院门诊人数比例结算;(七)部分疾病或治疗项目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疾病费用支付标准结算;(八)长期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按年度支付结算;(九)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超过医院平均费用支付标准4倍的,单独支付,其中90%按服务单位结算;医院平均费用按服务单位结算;(十)其他费用按服务单位约定的方式结算。
医疗费时,原告没有必要在起诉时提出给付医疗费的诉讼请求,因为原告并未在这一方面受到损失。相反如果被告垫付之后,原告对医药费提出了诉求,而当费用超过10000元限额时,还要根据法院判定的双方赔偿责任的大小来确定超过部分的分摊额。例如,在本案中,被告方某已为薛某垫付了16345元的医药费,如果原告再提出了这一诉求,被告也提出了辩驳,那么根据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分项限制来说,超过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0000元的6345元,将由原被告分摊,由于此次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因此法院可能会判决原告还应向被告返还6345元的一半即3172.5元。当然,如果法院对交强险的责任限额的分项限制没有那么严格,可能不会出现上述情况。
如果在工作期间生病(已过试用期的、期用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的话,可以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起诉这家单位,要求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按照正常参保报销费用,医保部分由企业支付; 如果该企业拒绝支付这笔费用,而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又不满〈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办法的,可于1至3个月内,到当地的初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需要带的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胸卡等。(材料越充份,胜率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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