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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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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病假一般来说,都是根据平时工资的100%享受的,但是最低不能低于平时工资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1、员工生病或非工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医疗、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长至医疗、怀孕、分娩、哺乳期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病假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病假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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