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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拍卖的基本程序: 在拍卖前,会查封房屋,然后会有专业人士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房屋价值才能够正式进入拍卖程序。接下来,就是真正进入拍卖环节了。 1、第1次拍卖(拍卖不动产,会在拍卖的十五日前进行公告) ⑴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一定的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房屋竞买的,可以不预交该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会由人民法院来确定,但不能够低于评估价或者是市价的百分之五。 ⑵人民法院应当于拍卖的五日之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日要到场。 ⑶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价格应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若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的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出抵债。 2、第2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是竞买人的较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应当于六十日内再次进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对于第2次拍卖仍未成功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的拍卖。 4、变卖 第三次拍卖未成功且申请执行人或者是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是依法不能够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在第三次拍卖终结日起的七日内发出变卖的公告。自公告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购买该财产的,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来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的措施,将该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措施的除外。 5、所有权转移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χ;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买卖、房屋赠与等情况发生时,原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新所有人,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 关键是房子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是唯一的房子,买方是否是第一次买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受人应缴纳的税款: 1、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金额在90平方米内1%.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内1、5%,超过144平方米或非首次3%,由买方支付; 2、印花税:房价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所有权登记费和取证费:一般在200元以内。 (二)卖方应缴纳税款: 1、印花税:房价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5、56%(房产证不满2年的,普通房减免2年) 4、个人所得税:房价的1%(。普通房屋五年内唯一减免)。 如果是家里唯一的房子,但购买时间不到5年,需要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先缴纳。如果能在一年内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款金额按两处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地方税务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包括房管部门登记的房屋(不包括非住宅房产),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出售的房产是非住宅房产的,无论如何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方税务局在征税过程中,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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