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承担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一)建立健康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通过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补贴领取资格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将养老服务机构名单、养老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布。价格、民政等部门应当采取动态抽查等形式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将其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
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生活照料、生产帮助、房屋维修、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多层次、多样化供给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社区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汇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引导社区服务中心(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代购、家政、送餐、维权、医疗卫生、殡葬等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7人已浏览
791人已浏览
1,775人已浏览
1,8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