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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苏州公积金的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房翻建装修的,以上情形均可提取。提取流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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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本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根据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3、单位对符合提取规定的申请签署意见并盖章; 4、职工本人携带相关材料通过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5、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取款票据或办理网上银行转账。
租赁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为: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流程为: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将申请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租赁发票(收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资料提取至银行。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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