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信托管理中,委托人的权利: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决定委托事项、了解事项进展的权利、要求受托人按委托人指示完成委托的权利;披露委托关系的权利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包括与受托人就委托事项、委托范围等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权利;表明委托身份的权利;听取委托事务结果的权利;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信托管理中,委托人的权利:要求选择信托管理人的权利;对信托财产给予强制执行,提出异议的权利;要求改变信托管理方式的权利;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或违反信托契约时,对受托人要求补偿信托财产的损失以及复原的权利;要求法院就信托事务的处理进行检查的权利;对受托人的辞任予以承诺的权利;要求解任受托人的权利。
被告可以委托的辩护人不仅仅只有律师,律师之外的其他部分人也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虽然除律师之外,其他一般身份的人也可以做辩护人;但需要强调的是,律师担任辩护人除了享有一般辩护人的权利外,还享有查阅案件卷宗等一般辩护人不依法享有或须征得法院准许才能享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3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