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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征收房地产税,距今已超过5年。目前的房地产税是第二步改税后征收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中...
房产税何时征收,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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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而必须要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 按照房屋现有的市场价值评估是国际惯例,要放在房地产税的整体框架当中,地方政府会充分考虑。依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授权给地方政府,如何时开始征收,如何估值,适用的具体税率,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房产税在2011年1月28日其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距今已经超过5年。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 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也就是常说的“质检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临时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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